你误会袭人了。袭人说宝黛“会”生出丑祸,已经是很客气了。
事实上,不是袭人“觉得”会有丑祸,而是袭人已经知道,明明白白地听到、看到、意识到,宝黛之间已经有了丑祸了。
现代人以为的“丑祸”,可能是未婚同居、未婚怀孕——当然,在很多人看来,这也不算什么“丑祸”。可是以《红楼梦》的世界里,只要男女相恋,就是“丑祸”了。
你不信,是不是?哼,比这难听的还有呢。宝钗在滴翠亭外,只是听到小红的手帕被芸二爷拣到交回、小红又送一件东西给芸二爷做谢礼,就认定是“奸淫狗盗”。事实上,小红与贾芸只是在“私相传递”的阶段,还是通过别人来传递——如果俩人已经接上头,也不需要坠儿在中间传递了。这么初始阶段的恋爱,就被定义为“奸淫狗盗”了。
那么,宝玉和黛玉又是如何呢?一见钟情是“更相和睦”,屡次的争吵猜疑吃醋也可以理解为“姊妹们要好”,那次同睡在一张床上、黛玉抚摸宝玉的脸没有人看到,这些都不能算。
可是,在宝玉挨打之前,宝黛单独相对,宝玉一时忘情,脱口而出:“好妹妹,我的这心事,从来也不敢说,今儿我大胆说出来,死也甘心!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,又不敢告诉人,只好掩着。只等你的病好了,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!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!”这是毫无争议的表白。
问题是,“一时黛玉走了,他还站着不动”、袭人赶出来送扇子,“宝玉出了神,见袭人和他说话,并未看出何人来,便一把拉住,说道”——他对黛玉的表白,黛玉已经走了,被袭人全部听了去。
袭人亲耳听到了宝玉的表白。以她对宝玉的了解,又亲眼看到黛玉刚刚走开,她当然知道“方才之言,一定是因黛玉而起”——她没那么自迷自恋自不量力,以为宝玉是对自己表白。
既然是听到了宝玉的表白,又知道宝玉是对黛玉表白,那袭人当然就知道他俩是在恋爱。用古代的标准评判,这就是“不才之事”,就是“丑祸”了。
袭人为什么觉得宝黛之间会生出丑祸?她没那么未卜先知、精准预测,她是恰好听到、看到、知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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